关于2013年终结账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2-03-31浏览次数:0

 

南京财经大学财务处文件

南财财字[2013] 7

关于2013年年终结账有关工作的通知

 

 各部门:

为了认真做好2013年度部门决算,准确反映学校2013年度财务状况,保证跨年度经费的正常使用,同时为了配合财务系统的全面升级,经研究并报请领导批准,2013年对外报销截止日期为1223日,24日起不再办理报销业务,新财务系统从2014年元月8日起试运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关于2013年年终结账

1. 各实物资产管理部门须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,于1225日前向财务处提供实物资产盘点明细表,并与财务处账面资产进行核对。

2. 各项目已经发生的支出费用,务必于1223前完善报销手续后到财务处报销。

3. 各项目经办人所借款项,请必须在1223前办理报账手续。对于暂时无法结清的借款,应书面说明理由。借款不清将影响本项目2013年度资金使用。

二、票据缴验及管理费上缴

1.凡领用票据(含内部结算收据、往来结算票据、事业收据等)的部门须在1223日前将所有票据交到财务处管理科,分别办理票据缴销和下年使用手续,每本收据均不得跨年使用。

2.各部门缴验票据时,须按票据种类和收入类别填写《南京财经大学内部缴款单》,按票据种类分别填写《财政票据缴验记录表》,并根据已开出票据的金额足额将款项划入学校财务大账。

3.请各学院在1224-27日期间,派员到财务处查核2013年管理费上缴金额,逾期则视作认同财务处核定数额,财务处将会自动从学院基金中扣减。

三、经费年检

各类经费的使用手册不必上缴财务处,由经费使用部门自行核查,如有疑义于1223日前到财务处会计科进行核对。

请有关部门接通知后,按规定时间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经费年检,票据缴验及领用、票据收入上缴、管理费上缴等工作,严禁各部门超范围、超标准突击花钱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南京财经大学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1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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