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柜面还贷:办理时间为每年1-12月份1-15日正常工作日。
1、还公积金贷款,须携带:
(1) 贷款人身份证原件,复印件
(2) 单位出具的支取单、转账支票(收款人应填写主贷款人姓名)
(3) 结婚证原件(支取配偶公积金时须提供),复印件
(4) 贷款证明(还建行公积金以外贷款时须提供,由贷款行出具,有效期一个月)
2、还商业贷款,须携带:
(1) 贷款人身份证原件,复印件
(2) 单位出具支取单、转账支票(收款人应填写主贷款人姓名)
(3) 结婚证原件(支取配偶公积金时须提供),复印件
(4) 贷款证明(由贷款行出具,有效期一个月)
附:支取金额不能超过贷款本金余额。账户余额需保留一元。
公积金(房贴)支取须知
一、 购商品房(含经济适用房)
1、 提供《商品房买卖契约》正本(黄颜色封皮),复印件、首付款发票原件,复印件(契约复印封面,第一页,第二页及最后一页)
2、 购房人身份证原件,复印件
3、 提供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
4、 单位出具的现金支票和支取申请单。提取时间以契约在房产局鉴证日期开始一年之内有效。
二、购二手房
1、提供二手房买卖契约原件
2、完税凭证原件、复印件
3、产权证原件、复印件
4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
5、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
6、单位出具的现金支票和支取申请单。提取时间以契约在完税发票日期开始一年之内有效。
三、购公有住房
1、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契约、全额付款发票(收据)原件,复印件
2、产权证原件、复印件
3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
4、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
5、单位出具的现金支票和支取申请单。提取时间以产权证日期开始一年之内有效。
附:购房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款
四、职工死亡支取
1、公证处出具的继承人公证书原件,复印件
2、死亡证明
3、公有继承人身份证原件,复印件
4、单位出具的现金支票和支取申请单